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提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开展本市202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业务活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 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年度业务活动检查,全面掌握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状况,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强化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及时发现并纠正执业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保障建设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
二、 检查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并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企业(含分支机构)。
三、 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将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 企业资质合规情况:检查企业资质证书是否有效,资质条件是否持续符合标准,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等级或范围承接业务等行为。
- 市场行为规范情况:检查企业承揽业务时是否遵守法律法规,是否存在恶性竞争、商业贿赂、签订阴阳合同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 执业质量管控情况:抽查企业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检查其编制、审核程序是否规范,依据是否充分,方法是否恰当,内容是否完整、准确,是否符合相关计价规定和标准。
- 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质量控制、档案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继续教育等制度,以及各项制度的实际执行效果。
- 专业人员执业情况:核查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行为、继续教育情况及职业道德遵守情况。
- 诚信体系建设情况:检查企业及其执业人员是否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是否按规定报送企业及人员信用信息。
四、 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 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与主管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首先对照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准备相关备查资料。主管部门将组织专家或委托行业协会,通过查阅资料、询问谈话、现场核查、项目回访等方式进行重点抽查。
- 时间安排:
- 自查阶段(即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各企业完成自查并形成书面报告。
- 抽查阶段(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现场抽查。
- 处理阶段(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汇总检查情况,依法依规处理发现的问题,通报检查结果。
五、 工作要求
-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充分认识本次检查的重要性,企业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积极配合抽查工作。
- 即查即改,务求实效。对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企业要深刻剖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提升执业水平。
- 严格纪律,依法处理。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公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记入企业及个人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加强引导,营造氛围。各相关行业协会应积极发挥桥梁纽带和行业自律作用,配合做好检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共同维护行业良好形象。
请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此通知后,立即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本次年度检查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成效。
特此通知。
(具体检查日程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等事宜,将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另行发文或通过官方网站发布,请密切关注。)